1、档案自带的学生,办理档案托管需带报到证、未拆封的完整档案袋,到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号、4号窗口办理档案托管。档案由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录入系统之后,签订单纯保管协议书,一式两份。
注:档案自带的学生,档案也可托管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例如:户口所在地是瓜州县,档案可存入瓜州县人才中心。)
2、档案由学校以机要/EMS邮寄至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酒泉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的,或者由学校派专人送至酒泉市人才中心的,需带报到证到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号、4号窗口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3、档案查询电话:0937-2664593